中信证券实际控股股东_反收购股票交易策略
资本交锋:反收购实践策略解析
中信证券发布拟收购广发证券部分股权的说明,称收购不会导致广发证券重大调整,不会导致广发证券注册地、法人主体,经营方式及员工队伍的变更与调整。此时,成为第四大股东。中信证券再一次重拳出击,向广发证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书,成为其第二大股东。至此,此时,辽宁成大、三者构成的利益共同体的绝对控股地位已不可动摇。因无法达到公开收购要约的条件,中信证券发出解除要约收购说明。至此,中信证券本身的营业部主要分布于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山东,若能收购广发,广发的投行部门也颇具实力,股票发行总家数、收购可以大大加强中信证券的综合实力。同时,对中信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中信发现广发的价值相对低估,通过收购广发能够提高自身的业绩。当时,中信证券的股价虽然比最高点损失惨重,而广发证券的转让价格均接近其每股净资产,因此,对于中信提高业绩、降低估价指标和支撑股价十分有利。我们可以发现在这次收购行动中,中信是金融买家和扩张者。
中安股份股东张景伟质押750万股用于为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
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质押股份用于山东中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安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安信证券邬海波: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了控股股东、实控人的适格性
安信证券邬海波:修订后的证券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主讲嘉宾安信国际业务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邬海波,经济形势、政策环境、监管要求发生显著变化,不能适应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投资者保护的要求。”邬海波说。社会各方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调整幅度较大。本次修订主要包括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证券交易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取消相关行政许可、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以及扩大证券法的适用范围等十大方面。实际控制人修订相关的内容有十二条。”邬海波认为,包括进一步明确控股股东、增加控股股东、新增控股股东、重大违法时,加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处罚责任等。在新增应当披露的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方面,案例显示,二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代某在结婚后,一直未告知公司并披露二者的一致行动关系,也未及时披露相关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代某予以通报批评,上海证监局对刘某、代某给予警告,且处罚依据更加明确。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中信证券及其控股股东、 中信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实发展的业务不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中信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实发展不存在任何重大交易。尚未正式开展经营。监事、监事、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上海达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控股股东、 上海达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实发展的业务不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上海达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管理人、实际控制人与上实发展不存在任何重大交易。按照“一司一策”、差异化发展的思路,加快向商业化转型发展。以“化解金融风险、提升资产价值、服务经济发展”为新的使命,突出不良资产经营主业,打造并购重组业务品牌,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构建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致力于打造“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商、优秀的综合金融服务商和领先的金融创新探索者”,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全牌照”的格局,投资及资产管理、多元平台综合金融服务业务为主体、监事、监事、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债务重组不畅、临近暂停上市,ST龙力实控人质押股票遭司法拍卖
经测算,拍卖不会影响程少博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其中,是实际控制人。以此计算,本次涉及被司法拍卖的股份,系程少博与中信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约定的质押标的。因程少博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裁定拍卖其所持有的上述标的。根据相关规定,要想挽救净资产为负的境况,债务重组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在当地**的参与下,但未获债权人通过。彼时,但在此前的回复中,若守约披露,经测算,拍卖不会影响程少博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其中,是实际控制人。以此计算,本次涉及被司法拍卖的股份,系程少博与中信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约定的质押标的。因程少博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裁定拍卖其所持有的上述标的。
20190414:卓易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9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温杰、岑建良、梁永灏、林家炀。温杰先生: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海印股份定增和可转债、津膜科技定增、福星股份公司债券、碧桂园熊猫债、 岑建良先生: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参与的项目有:碧桂园熊猫债、 梁永灏先生: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参与的项目有:恒大文化改制、碧桂园控股小公募公司债、碧桂园地产住房租赁专项债等项目。林家炀先生: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海印股份回购及持续督导等项目。四、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认购数量、该事项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除上述情况外,中信建投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信建投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中信建投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中信建投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基于上述事实,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对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可能产生的影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