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公司章程_长春百货大楼股票上市时间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项顺延。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四条原为: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情形。第二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情形。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五条原为: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第(四)项情形的,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监事、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监事、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份证明书
************** **************有限公司股东持股证明书 深圳 电话: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股份 获得依据:董事长签字,股东确认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股份 获得依据:董事长签字,股东确认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 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注册资金:实收资本:股本总数:持股类别: 股东姓名:股东住址:获得方式:支付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万元整 人民币万元整 万股 记名式面额股东持股证明书 发起认缴获得 以货币方式出资认购万股 由公司董事会和持股人各自保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发机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进行 证书附件:全体股东签字的公司章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入股付款收据。发证公司: 持股人: 董事长:持股人确认: 公司所持有的托管在我公司 席位上的股,经与上登公司证券余额库核对,其中股为冻结状态。
论优先股的发行
甚至允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授权加以决定。每个公司都可以发行一种或多种股份,或在一种股份之中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任何或者所有股份可以有票面金额,也可以无票面金额,这些种类股或系列股可以有全部的、有限的或者无表决权;股份的命名、优先权、相对权、参加权、选择权或者其他特别权利以及资格、限制等应该记载或者明示于公司章程、章程修订案或者董事会依章程授权发行股份的决议中③。而公司是否发行、发行种类、内容如何则完全交由公司自主决定,法律不予介入。此外,学者指出,不仅可以,法院判例甚至认为,只要存在两种以上权利存在较大差别的股份,但从法律关系明晰、避免误解的角度出发,在理论上只有一个优先股股东也不是问题。公司只有在章程上规定各种股份的内容和数额时,才可发行数种股份。即关于特别股的种类及其权利义务之事项,非经载明于章程,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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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前后控股子公司科泰医药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并进行有效控制,由李萌、因时间久远,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和新的公司章程,对上述增资进行验资,经审验查明,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和新的公司章程,审验查明,鉴于此,同意推荐公司进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股份简称、“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董事、监事、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该股份的管理适用前条的规定。“因送股、应按原持股数量的锁定比例进行锁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董事、监事、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分三批进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转让,本公司发起人王仁龙、郑燕、樊毅琦、赵志刚、骆雄杰、何海林、陈团结、顾敏、陈灵、李增福、倪伟光、闫勇、虞玲、潘永顺、虞和均、冯良元、陈松华、陶毅红、栾春祥、李伟冬、周常文、徐文元、张辉、崔著全、苏仲玉、徐凤义、于洋、董丽、张颖、谭英龙、董勤、郑振海、王立东、张茗菁、张秀琴、张佳梅、李长龙、孙小云、发起人所持有的股份均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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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中,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起草、制订章程草案。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公司的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