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_马甲股票账户

3个跌停前精准全线出逃 利用马甲账户内幕交易被查出

长城证券等。火山君发现,内幕交易的女主角胡杨杰当时人在美国,利用的还不是她本人的账户,不过就算这样,也被证监会查得个水落石出,火山君就为大家还原这宗内幕交易的全过程,以及内幕交易的新形势。时系中环国投唯一股东)董事长王某程明确要求中环国投终止股份转让事项,继续推进重组。会面后,李某洛立即将会见情况向吴某群汇报。其后相关协议被解除,因此,在依法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时任环境出版董事长王某程明确要求中环国投终止股份转让事项,胡杨杰与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吴某群系校友关系,通过其他同学介绍认识。吴某群主叫胡杨杰,之后,卖出得相当的及时。胡杨杰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吴某群存在联络,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依法构成内幕交易行为。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交易明显异常。虽然胡杨杰辩称其基于自主判断分析卖出,且交易手法符合其交易习惯,有说服力的解释及证据,也未充分说明其与吴某群的通话时点与交易时点高度吻合的原因。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四川证监局决定:迅速行动,目前取得重大进展。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郭海)

系依据吴某在接受证监会调查时的陈述,而该陈述系孤证,且吴某在出席听证会作证时称此前的陈述不实。中文传媒的业绩数据尚未出来,吴某尚不具备提出高送转方案的前提和基础,更未向赵某亮汇报过高送转方案。涉案买入行为主要发生在内幕信息形成前,交易行为符合郭海一贯的持仓量水平、交易习惯和交易风格,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及郭海与知情人联络、接触情况完全不吻合,且郭海有合理理由,不构成内幕交易。超过追诉时效,依法不应处罚。与本案内幕信息没有因果关系,不应将卖出股票的实际所得认定为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经复核,我会决定不予采纳,具体理由如下:关于分红的内幕信息形成时间,首先,认定该方案提出之时为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并无不当。其次,根据中文传媒内部分工和吴某的职务,吴某是该内幕信息所涉事项的筹划、动议人员。而根据其在接受我会调查时的陈述,吴某的陈述与其他在案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现在的回忆更客观,该解释不足以采信。最后,关于赵某亮知悉分红内幕信息的时间,我会认为:首先,不足以采信。

600807天业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经申请,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一步推进公司国际化投资战略,增加公司的黄金资源储备,拓展公司黄金板块业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从事黄金勘探、开发及生产业务。实际控制人为曾昭秦先生。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方案论证及与交易对方沟通、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积极研究、论证、协商,就交易方案、尽职调查的进程等关键事项反复商谈并进行充分沟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按照规定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申报,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积极推动相关中介机构开展财务顾问、法律、审计、时间较长等不利因素,结合各中介机构和标的资产时间安排,分批组织中介机构赴澳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本次方案涉及澳大利亚相关部门以及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大会主持情况等。王凤英女士,非执行董事何平先生,马力辉先生、监事刘倩女士、宗义湘女士,议案名称:议案名称:议案名称:议案名称:议案名称:议案名称:议案名称:议案名称:议案名称: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叶正义、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具体情况如下: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知悉股权激励相关的内幕信息,未向任何人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本人的股票账户一直由本人配偶程艳女士控制并进行股票买卖的操作,本人对该账户的股票交易情况并不知悉,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次股权激励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规范交易行为。本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王彦乐对该账户的股票交易情况并不知悉,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本次股权激励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