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股权转让_转让股票收入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请补充披露以下信息:收购价款是否包含控制权转让费。是否存在或拟进行杠杆融资,金额、占比和其他重要条款。如有,请披露相关具体信息,筹资对象、筹资金额、担保安排、资金成本、资金发放时间、资产抵质押融资条件、还款计划、请结合本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要求,是否会导致本次股份收购失败,以及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龙德文创基金各自的基金规模、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以及是否存在以直接或间接股东发行的基金产品资金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的情况。如是,请披露拟融资的具体用途,本次收购的主要目的是,同时,董监高人员的可能,负债进行调整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的可能。健康发展,暂无调整分红政策和其他调整计划等。请补充披露以下信息:若是,股东、关联方、履约具体安排、违约责任等信息。若不构成承诺,请明确说明披露上述内容的目的和依据,说明具体的计划、方案或措施。如是,补充披露包括增持数量或金额、增持价格、资金安排等相关信息;如无,请予以明确。
股权转让收入确认时间是如何的
股权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转让。股权转让方在转让时或是转让后会获得各种形式的转让所得,也就是股权转让收入。那么股权转让收入确认时间是怎样的呢?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亿城股份(000616)关于受让秦皇岛天行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支持公司稳健成长,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一致同意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交易对方情况介绍:本次交易的实质是通过收购项目公司的上述股权及债权,取得项目公司拥有的本项目,增加公司土地储备。项目公司的股权不存在对外质押、被相关政府部门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项目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本项目,地块沿海岸线呈狭长形,西至沿海公路、北至北京电视台影视城、东临渤海,拥有环渤海一线海景,海滩平缓,地块北上依次为黄金海岸滨海区、南戴河滨海区、北戴河滨海区等,项目所在的秦皇岛黄金海岸拥有优质的沙滩,大面积绿化,丰富的矿泉及地热资源,地块内无待拆迁建筑物,大部分为平地。本项目权属清楚,未设定抵押权等任何物权负担,没有任何的纠纷及法律诉讼,不拖欠政府部门的任何税费,包括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并结合对项目开发的投资收益情况测算,本次交易的形式是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及债权,根据项目公司的情况及交易双方的约定,交易价款分为股权转让价款与债权转让价款两部分,其中:在项目公司资产和负债中,根据合同约定,交易对方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前,因此,项目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债权债务相互冲抵后,再扣除上述对外投资转让款,根据合同约定,。
索菲亚1,470万元购买上海明匠智持有广州宁基智能系统49%的股权
索菲亚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的声明、承诺与保证:转让方已经获得签署及履行股权转让相关合同的一切合法的权利或授权;股权转让相关合同一经生效,即对转让方构成合法、有效、具有一切必需之权利和授权而拥有、处置转让股权,股权上不存在查封、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抵押、保证、质押、如有任何第三方就股权的所有权、处置权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如果宁基智能、受让方因此种异议或索赔遭受任何损失的,转让方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负责赔偿宁基智能、担保、诉讼以及其它相关其他事件、情况、信息、陈述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与受让方共同妥善处理本补充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所有未尽事宜。亦没有为宁基智能形成既定或潜在债务。索菲亚的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获得签署及履行股权转让相关合同的一切合法的权利或授权;股权转让相关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受让方构成合法、有效、与转让方共同妥善处理本补充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所有未尽事宜。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首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首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公司不存在为金路育达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股权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首控基金以溢价方式进行收购。经友好协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首控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就金路育达(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目标公司另一股东(柏子敏)无异议并放弃购买权;股权转让之后,转让方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各方应配合按照受让方的要求完成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受让方即取得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并享有和承担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