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行股份_股票代持的风险

帮别人代持股份有什么风险如何防范

因为某些原因选择自己不露面出任股东身份,而是请人代持股份,然后许诺一定的报酬,那么作为代持人肯定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风险咯,具体会有什么风险?代持人又该怎么防范风险?是指公司实际投资人基于某种考虑不愿意显示于股票公司股东名册或登记机关的备案文件之中,而委托他人作为名义股东,实际投资人做隐名股东的持股行为。实际投资人不愿做显名股东或是出于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的考虑,公司实务中也大量存在着相对隐秘的代持股现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中的代持股没有规定。因此,在其他企业形式中实际投资人由他人代为持股的行为很容易引发法律纠纷。一些行业则明令禁止股份的代持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的股权,必须“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由于委托持股会影响发行人股权的清晰度,且存在潜在的股权纠纷风险,所以从目前证监会的监管口径看,委托持股是不允许的。

东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三章城市商业银行上市融资概况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却要求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份总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显然 城市商业银行的员工持股比例有待明确。为此 中国银监会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员工持股问题进行规范 将城市商业银行员工持股的上限从 降至 同时缩小管理层和普通员工的持

并购、经营绩效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盈利水平、成长能力和股本扩张能力的显著提高上。有助于改善信息披露 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 改善内、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可以促进战略规划实施 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石。从表 可以看出南京银行前 大股东中 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持有股份共占总股份的 外资股东 一般法人股东 。而宁波银行前 大股东中 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持有股份共占总股份的 外资股东 一般法人股东 民营资本在其中宁波银行的总股本中占有重要地位。董事会和监事会来实现的。三者互相配合、协调制衡的机制 以保证银行经营管理指挥协调顺利。证监会等管理机构和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外部监控。信息披露制度的强化迫使他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种内外互相制衡、快速、健康的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 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提高经营效益 满足未来战略目标实现的需要。受地域限制、资产质量较差、相对于股份制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有着在全国经营的牌照 所以价值被很多企业甚至是外资企业看好 这样才有利于发展。

北京志诚泰和数码办公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一、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泰和投资、实际控制人付文、宋继荣夫妇及其关联股 东付斌、周福红、李凤莲承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事长付文承诺: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公司董事任伟、梁东浩、赵水平、朱恂,监事李海涛,高级管理人员张 占青、陈庆芳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江苏河马井股份 招股说明书

具备公开发售股份资格,转让 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常州创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声明: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转增股本等事项而新增持有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股份限售时间有何规定?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第二,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 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 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转让双方存在 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第二,交易所认 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