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股份招股说明书_诚邦股份股票东方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待定 每股发行价格: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珠海铧创、兆宏盛世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股份锁定承诺: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其中: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珠海铧创、兆宏盛世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诚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各级别、 “公司高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行政总监; “公司中层”包括分总经理、总监、经理等; “普通员工”包括主管及以下人员。公司人均工资统计口径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薪酬总额减去工会经费及企业为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当地政府的相关工资政策规定对公司薪酬制度进行调整,预计公司的薪酬水平将保持稳中有升的趋势。监事、监事、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后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一、同业竞争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六)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措施”。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关于本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参股公司南京证券回复函的公告

编号:公司接到投资者问询,因南京证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及凤凰置业向南京证券去函询问相关事宜。函件如下:特此函告。招股说明书中显示,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南京证券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凤凰股份编号:冲减投资成本。南京证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南京证券股东以其在南京证券的权益对应的净资产投入股份公司,收益尚未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除控制高博投资、维力医疗及其子公司之外,实际控制人向彬先生未控制其他公司。番禺维力原股东向彬、法定代表人为向彬。开发、生产、番禺维力通过投资、资产租赁及转让等方式,将生产设备、土地注入维力医疗,请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四、气管插管等产品。上述技术是该公司在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制造技术基础上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形成。番禺维力通过投资、资产租赁及转让等方式,将生产设备、土地注入维力医疗,番禺维力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解散番禺维力。核准番禺维力注销登记。根据该公司章程,以及在该区域内进行售后服务。增资后的股本结构变更如下:此次增资后,此次股份转让后,与本公司没有发生交易。本公司股东境外股权搭建过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被质押和托管,也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属有争议的情况。

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公告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全通教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本公司董事、汪凌、周卫以及担任监事的自然人股东王海芳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汪凌、周卫同时承诺: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丁钧、肖杰、陈文彬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全通教育。如出现本人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的相关内容,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述消除影响的相关措施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有关本招股说明书涉及虚假陈述将依法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承诺(一)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的承诺为保证公司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及完整,公司及控股股东陈炽昌、实际控制人陈炽昌及林小雅承诺,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江苏河马井股份 招股说明书

具备公开发售股份资格,转让 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常州创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声明: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转增股本等事项而新增持有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